《黑龍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日前公布,將于7月1日起施行。
按照這一辦法,市地級就業見習基地由當地人社部門統一授牌后開始運行。見習基地掛牌期限為3年,3年期滿經所在地就業見習管理服務部門考核及人社部門審核合格的,可繼續掛牌。見習基地在掛牌期限內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不再具備基地設立條件的,提出書面申請經評估認定后,取消其見習基地資格。見習基地與報名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通過供需見面交流活動等形式進行雙向選擇;初次未能與見習基地達成見習意向的畢業生,各級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服務部門要協助提供見習機會,力爭所有有見習意愿的畢業生都能參加見習;已參加就業見習活動的高校畢業生,不再參加見習。
《辦法》規定,見習期間,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提供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基本生活補助,政府給予適當補貼。補貼資金按月發放,也可按季度審核撥付。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繼續從事見習崗位工作的,本人須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證明。見習人員連續無故缺勤3天或累計缺勤5天以上的;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由于見習人員過失給見習基地造成一定損失的,見習基地報經所在地就業見習管理服務部門同意后,可與其終止見習協議。
《辦法》還規定,見習基地要盡可能幫助見習人員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妥善安排好外地生源見習人員的住宿問題。應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得隨意解除見習協議。見習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見習。就業見習補貼資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和撥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對騙取、套取就業見習補貼資金等違法違紀現象,取消見習基地資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對評估為不合格的見習基地取消見習基地資格,停止其就業見習活動,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成為見習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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