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6日電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4年1月4日-6日舉行,教育部26日在官方網站公布設置在教育部和各地的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
據了解,對于考試不誠信、違紀作弊的考生,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破壞考試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有關部門將堅決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在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會同宣傳、工信、公安、安全、工商、新聞、保密、武警等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嚴厲打擊涉考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強化考試安全檢查,切實做好考試安全工作。
教育部同時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懷,特別是對殘疾考生等困難群體要努力提供便利和幫助,為廣大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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