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福建省高速交警系統考試錄用資格復核的通知
一、 時間、地點
資格復核時間:2017年6月7日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
地點:福建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9樓9011房間(福州市楊橋中路120號)。
二、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一)已就業人員(具有政府、黨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身份的人員):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專升本,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均應攜帶;學歷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下載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攜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且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并打印學位認證信息。
3.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最遲體檢前提交)。
4.中、小學教師攜帶縣(市、區)教育局的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
5.身份為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應提交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證明,未滿約定服務年限的,取消面試資格。
6.專門職位的面試考生攜帶“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考核合格證;
7.報考專門職位的我省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現役證。
(二)往屆未就業人員: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專升本,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均應攜帶;學歷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下載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學位要求的,攜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且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并打印學位認證信息。
(三)本年度應屆畢業生: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核時如還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書面承諾:“若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或是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不能通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則取消本人報考資格”。
三、其他事項
(一)面試前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放棄面試資格請在6月14日前提出。
(二)參加資格復核、面試、心理測評、體能測試的考生如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三)面試暫定于6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布。
2017年招錄高速交警資格復核考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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