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通知(吉林省法學會)
根據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和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將我會進入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考生的確定
根據報名參考考生考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分2批次進行。
1.09:00-10:00進行報考“辦公室會計職位”和“研究部法學研究職位”面試考生的資格復審;
2.10:00-11:30進行報考“會員部信息管理職位”和“指導部基層法律指導職位”面試考生的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地點
長春市寬城區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9樓吉林省法學會會議室。
四、資格復審需要攜帶的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第一學歷驗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可下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具有碩士學歷的按前述條件一并上報;
5.報考“辦公室會計職位”的考生需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需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證明材料。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劉志偉 (0431)82781930
王 超 (0431)82781930
吉林省法學會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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