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招錄單位:
現將參加青海省2017年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予以公布,并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進行公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本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6.72分。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并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2、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11日至5月20日;需要遞補的,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5月27日。資格復審工作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分別由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省直招錄單位負責。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登陸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從公務員考試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青海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審核表》(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部門(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各市州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省直單位職位的考生,到報考職位的省直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隨時關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并保持電話暢通。逾期視為自愿放棄。
4、資格復審未通過的,由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按照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5、藏(蒙)語口語測試工作,報考各州藏(蒙)漢雙語職位的藏(蒙)語口語測試,由各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報考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藏漢雙語職位的藏語口語測試,由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組織。口語測試工作于6月3日前完成。
6、報考省司法廳人民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司法廳組織,于6月12日前完成。
7、請各招錄單位及時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報省公務員局。面試工作擬于7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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