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戒毒管理局關于2017年公開招考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通告
根據天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要求,按照天津市戒毒管理局公開招考公務員的工作安排,現將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時間和地點
(一)各職位時間地點明細
(二)市戒毒局機關西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常德道121號,貴州路和常徳道交口茂根堂(原錦江之星)院內。
本地址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機動車位緊張)。公交車:乘9,831,838,845,902,951路等至貴州路天和醫院站下車步行200米;地鐵3號線西康路站下車步行1000米。
(三)市青泊洼強制隔離戒毒所地址:西青區大寺鎮青泊洼農場院內(南外環津淄公路10公里與建新路交口西行500米)。
1.本地址自行前往報到時間:上午7:30分。
2.本地址可集體乘車前往,發車地點:南開區衛津南路和水上公園北道交口南50米天塔對面(地鐵3號線天塔站B出口南100米)發車時間:上午7:00準時發車(提前20分鐘報到,集合點名)。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考生進行資格原件審核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黑色水筆、網上下載的本人報名表(注意要打印完整)、筆試準考證(在空白處注明筆試總成績)、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非天津市戶籍考生,須攜帶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發放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提供發證機關的證明材料。除以上材料外,以下職位還須攜帶: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一:勞動合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單位證明,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二:勞動合同、2年以上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單位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三:勞動合同、2年以上審計相關工作經歷單位證明,會計師或審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四:勞動合同、2年以上網絡視頻巡查設備維護管理相關工作經歷單位證明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五: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六:心理咨詢師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等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戒毒、教育矯治所人民警察七:教師資格證書
戒毒所人民警察一:學位證書、心理咨詢師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等2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心理咨詢師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體能測評有關要求
(一)測評項目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實行單項淘汰,其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標準詳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二)要求
1.攜帶物品: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在空白處注明筆試總成績)、身份證,以及運動服、運動鞋、水杯等體能測評有關物品。
2.其他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提前將指甲修剪到不超過指尖0.3厘米。
四、其他事項
(一)看到本通告的考生務必于2017年5月12日15:00之前回復電子郵件——郵件名及郵件內容均填寫:報考職位,真實姓名,報名序號,能否按時參加,要求體測的注明前往方式(例如: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張三,022156,能夠按時參加,體能測評集體乘車前往)至郵箱tjsjdglj@163.com,以示確認。
(二)未按我局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未盡事宜詳見報名網站上發布的政策公告或撥打電話咨詢。
特此通告
咨詢電話022-23392631。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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