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新鄉市體檢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河南省2016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現將新鄉市體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體檢人員
經過面試和體能測評,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含長垣縣)(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集合時間和地點
集合時間:2017年5月13日(周六)上午6:00。
集合地點:新鄉市人民路綜合辦公樓人才交流大廳門前(位于新鄉市人民公園北門)。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按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還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等有關規定進行。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勤務類職位的,體檢執行“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的標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綜合管理類和警務技術類職位的,體檢執行“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標準。其他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專業為護理學、臨床醫學、財會金融類的按照“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的標準執行,其他職位按照“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不合格”的標準執行。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體檢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準時到達集合地點。集合時還需提交已填寫好的《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第一頁》(見附件2),下載后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逐項如實填寫,并貼1寸彩色免冠照片)。未在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類食品,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三)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時。
(四)女性受檢者生理期期間,體檢時應事先告知醫護和帶隊人員,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生理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受檢者,體檢時也應事先告知醫護和帶隊人員,請勿做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同時需提供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具的有關證明,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6:30前送至市政府大樓10樓1030房間(咨詢電話:0373—3696606)。
(五)在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不得單獨活動,不得離開封閉點,不得與外界人員接觸,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否則,上述情況一經發現,按作弊處理取消體檢資格。
(六)考生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考生若有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
(七)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經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九)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每名考生250元,體檢時由體檢醫院統一收取。
(十)考生請提前查詢交通路線,合理安排路途時間,注意交通安全,按時到達集合地點。
附件:
中共新鄉市委組織部
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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