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公開招考公務員筆試將于3月26日(本周日)舉行。3月22日,深圳市人社局發出提醒,深圳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處理啟用新規,對考試抄襲、協助抄襲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人社局對本次考試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人社部最新出臺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具體而言,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具體包括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抄襲、協助抄襲的;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此外,雷同卷考試成績將無效;干擾考試秩序者或可追究刑事責任。市人社局表示,本次考試考點不提供停車位,考生請務必乘坐公共交通赴考,以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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