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定遠縣人民法院政治處(縣法院辦公樓三樓307室)。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及相關材料(注:正式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學歷證書,取消聘用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繳納筆試費用每人45元。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凡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準考證于2016年8月10 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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