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川教廳辦函[2016]50號)精神,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及資格審查指導意見第十一條規定,“現簽訂特崗教師服務協議的考生報考特崗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筆試準考證為160700517號考生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未申明自己是現任特崗教師且未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現與該考生本人聯系,并與其任教學校的教育主管部門核實,該考生2015年已簽定有三年的《特崗教師服務協議書》,不符合本次特崗教師招聘報考條件,故取消其參加我區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的面試資格和本次面試成績。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