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崗位
中學英語學科教研員1人。
選調范圍
全州高中、初中學校在職在編英語教師及各縣(市)英語教研員。
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專業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教書育人實績突出,有較高的教學業務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學科教學及研究方面有建樹。
(三)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策劃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熟悉教育信息技術。
(四)工作初始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10年以上教學經歷,中級及以上職稱,男性年齡在40周歲(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體健康。
(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省州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文確定的);本學科課堂教學競賽獲縣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本學科教學論文或教學案例獲縣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在州級及以上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及以上(取得國內統一刊號的刊物,增刊、專刊、副刊、特刊不屬范圍);主持完成州級課題研究或參與省級以上課題研究1項及以上(省級及以上課題組成員排名在前三位)。
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在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填寫《迪慶州教育局公開選調教研員報名審批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英語專業)、教師資格證、教師職稱資格證、教學經歷證明及各級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張,迪慶州2016年度公開選調教研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2)以及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參加工作年限、教育教學工作年限等)一份,報送州教育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州教育局選調工作辦公室(香格里拉市長征大道21號州政府大院州教育局內)。
4、如果選調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低于1:3,則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考試
1.筆試
筆試由州教科所和州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考試內容為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教育改革與發展相關政策知識占40 分;中學英語專業知識占6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未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考生須于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迪慶州教育局公開選調教研員領導小組辦公室(0887-8224736)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由迪慶州教育局公開選調教研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筆試成績在迪慶州教育網站(http://www.dqzjy.com/)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評課考核)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占50%(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面試人員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依次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 80分為合格成績(含8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則不得進入后續考試程序。
若遇面試人員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一次,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
3.教育教學業績評價
教育教學業績評價由公開選調教研員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主要由學習經歷、業務水平及工作業績三大部分構成。主要考核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等。
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教育教學業績評價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教育教學業績評價×10%。筆試、面試和教育教學業績評價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按選調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教育教學業績評價人選,教育教學業績評價標準附后(附件3)。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迪慶州教育局、教科所聯系人:
和銀華 電話:8222063 13988711256;
施愛華 電話:8288845 18987977999。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