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7月18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注: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地點
灣里區教育科技體育局四樓會議室(南昌市灣里區翠巖路131號)。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按順序進行整理和裝訂:
1.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系統報名表 (由考生進入網報系統進行打印后親筆簽名);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
4.學歷認證報告 (學歷在網上無法查詢者,自行提前到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洪都北大道96號,電話0791-88556969]出具認證報告。學歷在網上可查詢者,請自行在學信網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 (2016 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
6.在職在編教師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 (民辦或私立學校教師須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在公立學校代課人員請學校在證明中明確是否是代課教師及代課起止時間,如不能提供,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有關證明材料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7.誠信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
8.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請考生密切關注灣里區教科體信息網,并保持電話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791-83765390(區監察局)
0791-83761238(區人社局)
0791-83764368(區教科體局)
附件1:
2016年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誠信報考承諾書
本人承諾不是全日制統招普通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含研究生),并符合招聘崗位的全部資格條件。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如有與承諾書的承諾內容不一致的情況,本人自動放棄錄聘資格。
承諾人:(親筆簽名)
二○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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