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2015、2016屆畢業生,2014、2015屆畢業生,要能夠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職。
5、具有教師資格證(可于2016年7月辦理錄用時取得,如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6、2014、2015屆畢業生需具有天津市戶口;2016屆畢業生學前教育專業專科需具有天津市戶口,本科及以上不受戶口限制。
7、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9、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
學歷及專業要求
1、中學教師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小學教師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幼兒園教師崗位學前教育專業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非學前教育專業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具體專業要求見《天津市紅橋區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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