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的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數確定,筆試合格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http://zp.fjkl.gov.cn)上發布。進入面試人選成績在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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