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學歷為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專任教師:采取試講(含面試)、學術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含面試)、學術評議各占綜合成績的50%。
試講(含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講(含面試)。試講(含面試)采取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者的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語言表達、形象氣質、綜合分析能力等。
學術評議:對應聘者提供的兩件代表性科研成果或作品進行學術評議,量化評分(量化評分表詳見湖南工業大學人事處網頁)。
(2)應聘管理崗位及實驗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面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形象氣質、綜合分析能力等。
考試成績在湖南工業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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