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考試局在官方網站公示,因為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攜帶手機、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等原因,擬判定5名參加海南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成績無效,其中一人還將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年。
海南省考試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理是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考生如對違規情況或處理意見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內向省考試局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省考試局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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