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教學科研崗位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端正,無犯罪記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符合《天津工業大學接收國內畢業生基本業績要求》有關規定;
(3)應聘者應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職稱證書,第一學歷學位為綜合性大學全日制本科、學士;
(4)除特殊需要外,具有正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具有副高級職稱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0歲,其他職稱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歲;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2.其他專業技術崗位
(1)熱愛所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素質,政治素質高,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無犯罪記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的工作要求;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2016年8月底前畢業。
(3)除特殊標明的崗位外,應聘的具有碩士學位人員年齡一般在30周歲及以下,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各階段畢業證及學位證,第一學歷學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士。
(4)已在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工作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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