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2014、2015、2016年度畢業生,具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雙選表)。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任職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行政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步驟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具體程序為:
發布公告
2016年1月8日前通過以下網站及相關高校網站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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