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和回避的有關規定;
5.能按時畢業,按時取得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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