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培養計劃:
水文與工程地質專業1名,地籍測繪與土地管理信息技術專業1 名。
二、報考條件及時間
(一)報考條件: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考試)報名手續的考生。
2.具有本縣戶籍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7年11月11日后出生)。
3.在校大學生不能報考三定向考試,隱瞞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所有后果自已承擔。
(二)報考時間及地點
1.報考時間:1月15日-2月20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一律不予辦理。
2.報考地點:永新縣國土資源局四樓人事股(地址:縣建設西路禾川中學對面)。
三、培養學校
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3月12日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綜合技能(考試大綱及樣題見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網站)。
五、報考方式
1.已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資格的考生,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考生號,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到永新縣國土資源局人事股,填寫《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表》,辦理報名手續。聯系電話:7710198,聯系人:尹潔、劉仁朝。同時上交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張。
2.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指導考生填寫《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表》,負責將考生申報表統一到縣教育局、人社局、編辦蓋章。
六、錄取說明
1.根據考生的成績情況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2.根據省國土資源廳下達各縣(市、區)的培養計劃數,以縣(市、區)為單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最低不能低于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如遇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語文、數學、綜合技能單科成績為序從高到低錄取。
3.考生錄取后,縣(市、區)國土資源(或礦管)局、定向生、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三方共同協訂《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協議書》,縣(市、區)編辦、人社局為鑒署單位。
4.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因不服從專業調劑未能錄取,則按考生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錄取。
5.參加三定向招生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可以志愿申請參加學院普通單獨招生考試的錄取,申請時間必須在考試前。
6.凡報名參加了全省國土資源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招生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普通高考,不影響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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