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2015-2016學年金融工程、投資學師資需求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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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專業 | 擬招聘人數 | 擬任課程 | 條件要求 | 備注 |
1 | 金融工程 | 2 | 金融工程、隨機過程等 | 金融工程專業、金融專業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數理基礎好。 | ? |
2 | 投資學 | 1 | 會計學、財務管理等 | 會計學專業、財務管理專業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 ? |
合計 | 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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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1. 應聘人員本科專業須于招聘專業一致。 2. 碩士專業原則上應與本科期間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少數特殊專業招聘對象為復合型人才的,其碩士所學專業可放寬至交叉學科,但本科專業必須與需求專業一致。 3.博士、副高及以上,有從業經驗者,相應項目管理經驗者優先考慮。 4.符合福建師范大學人才引進條件的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可入編福建師范大學事業編制。 5.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6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2016年9月16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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