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6年1月29日17:00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hnyzgb@126.com,郵件標題為報名序號+姓名+確認參加郵政管理局職位面試。郵件內容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職位代碼和聯系電話。
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請于1月29日17:00前電話告知我局,同時傳真本人簽字的《放棄面試聲明》(詳見附件1)。聲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職位及代碼、放棄理由、聯系電話等信息。
逾期未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預審
請考生于1月31日17:00前將下列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hnyzgb@126.com,進行資格預審:
本人身份證。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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