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報考定向職位的“兩項目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①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處室出具的證明和服務地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教育局、衛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②“西部計劃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凡在規定時間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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