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定于2016年1月19至22日,每日9:30至16:30在北京市社科聯進行2016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請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并進入復審范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攜帶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1、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招考公務員報名表及筆試成績單(網上打印);
2、考生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加蓋戶主紅章);
3、學歷證和學位證原件;
4、職稱證書原件;
5、2、3、4證件復印件(A4紙復印)
6、個人簡歷;
7、提供能證明有2年基層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工作業績及工作成果(書面文字材料)。
地 址:東城區安外西濱河路19號中軸國際317房間
聯系電話:6452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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