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應聘的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政治素質高,學風端正,治學嚴謹,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事業心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2、學科專業。應聘教學科研一線教師崗位的,要與所應聘學院(單位)的學科及學科發展建設相一致;應聘其他部門的,所學學科要與我校的主干學科相一致。
3、學歷與學位。應聘所有崗位需具有相關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且本科、碩士、博士三階段均為全日制的學歷、學位。
4、年齡要求(按9月1日計算)。博士畢業生,年齡一般在33周歲以內;碩士畢業生,年齡一般在27周歲以內。
5、外語水平。應聘教學科研一線教師崗位的,應具備出國(境)獨立開展交流的外語水平。
6、身體心理素質。身體健康(對擬聘人員安排醫院體檢),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符合教師與教育工作者崗位要求。
7、非北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條件。
8、具有海外學歷背景者優先。
事業單位應聘人員的待遇
按國家、北京市及校內有關文件執行。
接收簡歷及申報時間: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10日。
事業單位申報方式:
1、請按照附件招聘計劃表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投遞電子版簡歷至相關郵箱或郵寄紙質版簡歷。
2、應聘行政管理、其他專業技術及學生管理的人員需填寫申請表(申請表見附件2),郵件主題和附件命名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郵件附件為申請表(也可再附個人詳細簡歷)。
招聘程序:
1、申報。見第四條規定;
2、簡歷篩選。由學校各用人單位根據用人需求、應聘者專業方向、政治面貌、社會實踐經歷或工作經歷進行篩選;
3、面談。根據需要,適當增加面談方式;
4、筆試。由學校各用人單位根據用人需求,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與能力或管理能力進行測試;
5、面試。由學校各用人單位根據用人需求,按照應聘人數與崗位數不超過3:1的比例進入面試,對應聘者采取試講或結構化面試;
6、心理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心理測試;
7、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
8、確定擬聘人選;
9、公示。由學校分期在校園網主頁上公示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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