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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考海南考區網上確認報名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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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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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考海南考區網上確認報名基本程序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昨日9時開始進行報名確認及繳費。此次報考網上確認時間為11月2日9:00至7日16:00,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報考人員,均需進行報名確認。海南考區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人社廳官網(http://hi.lss.gov.cn/)進行確認報名。另外,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1.報考人員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http://hi.lss.gov.cn/)網上確認系統。

2.閱讀、熟悉考場規則、相關考試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的規定,并做出誠信考試的承諾。

3.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以下、以當地考試機構網上明示的規格要求為準,對不符合規格的數碼照片建議用圖像處理軟件另存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確認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在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間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如在核查過程中,發現錯誤,需要更改姓名中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的報考人員;考生需要還需要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可聯系0898-12333進行咨詢。

國家公務員考試確認報名相關問題

1.報名確認時能否更改考試地點?

確有特殊原因可以更改考試地點。報考人員想到哪個省(區、市)參加考試,應關注該省(區、市)報名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或電話咨詢,獲知辦理更改及確認手續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

2.報考人員可否更改個人信息?

報名確認中,有兩類報名信息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3.如何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4.申請筆試加分需提供哪些材料?

凡申請筆試加分的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各招錄機關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回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3)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必須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不能作為加分的憑據。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凡在規定時間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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