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發展的需要,現公開招聘4名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范圍
(一)應屆畢業生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已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還未取消的2014屆、2015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社會人員
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
招聘崗位及基本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2015年第二次招聘教職員職位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如40周歲及以下應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齡時間計算以此類推;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
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與核準辦理聘用、調動等手續。
(二)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師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學校教師的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三)因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社會人員若應聘到校任教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報名、資格審查及發布考試通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6日0:00至12月28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學校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的2015年第二次招聘教職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有關后果應聘者自負;提交時,系統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
資格初審
學校招聘辦公室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上公布。
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
1.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發布教師招聘考試通知。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留存),于規定時間內到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進行現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生準考號、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教師招聘考試。
現場驗證時需提交的有關資料
以發布的《教職員招聘考試通知》要求為準。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所有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于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的2015年第二次招聘教職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2015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職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4)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無學位要求的,不需提交)、獲獎證書(在《報名資格審查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時需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現役軍人的配偶報考時需提交惠州市軍轉辦或者惠州市雙擁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③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我校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2.報考教師崗位的社會人員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原件和復印件)。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本市在職在編教師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2份證明需交原件)。
(3)民辦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師,如果勞動合同期滿,需提交勞動合同書(需交復印件);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期滿,還需提交其所在學校(機構)同意報考的證明(需交原件)。
3.報考職員崗位的應屆大學畢業生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必須提交由畢業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者《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2)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取消的2014屆、2015屆的畢業生還需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發布的公告。
考試內容及范圍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其中:職員崗位不考試教,只考筆試、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
(1)小學語文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中小學語文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2)職員崗位的筆試主要考查相關綜合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
試教
小學語文崗位的試教,主要考查應聘學科的小學文化知識和技能,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綜合能力測試
(1)教師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教育教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2)職員崗位的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提問方式進行。
成績的計算方式
(一)筆試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
1.小學語文崗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90分(滿分為150分)。
2.職員崗位的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滿分為100分)。
(二)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劃定入圍分數線均為60分。
(三)總成績以百分制進行計算
1.小學語文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折算成百分制)成績、試教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150%40%)+(試教成績4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0%)
2.職員崗位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40%)
成績公布
(一)筆試成績公布及查分說明
1.應聘者的筆試成績于筆試的當天晚上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上公布,并在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門口宣傳欄處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門口宣傳欄處查看。
2.應聘者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天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并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交我校服務大廳進行查分。每個應聘者只能申請查分一次。我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我校將在規定時間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應聘者。
(二)查分結束后,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成績,按學科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上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并通知面試有關事項。
(三)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確認: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并由應聘者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四)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的當天晚上在惠州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網站上公布,并在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門口宣傳欄處張貼。應聘者如果無法上網查詢,可到我校門口宣傳欄處查看。
聯系方式
(一)聯系部門: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招聘辦公室
聯系人:陳老師、林老師、曾老師
聯系電話:0752-7773980、7778268(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郵編:516006
通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小金口辦事處陳塘一路10號
學校網址:www.hzsyfx.com/
(二)監督電話:
1.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紀檢室:0752-7773869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3.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
序號 | 職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崗位等級 | 崗位描述 | 招聘對象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_本科 | 專業要求_研究生 | 職稱要求 | 年齡要求 | 執業資格證要求 | 其他要求 | 備注 |
1 | SFX2015101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 | 十二級以上 | 主要負責小學語文教育教學 | 社會人員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 | 中國語言文學,學科教學(語文) | 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 | 40周歲及以下 | 小學教師資格及以上 | ||
2 | SF2015201 | 職員 | 管理崗 | 十級以上 | 主要負責日常辦公事務 | 應屆畢業生 | 1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學歷要求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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