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并符合相應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聘程序和方法
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懷遠縣人民政府網、懷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懷遠人事人才網及相關公共場所向社會公布。(后續環節如考試成績公示、體檢通知等相關事宜均在懷遠人事人才網(http://60.170.72.35/hy/index.asp)公布,不另行通知)。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填寫(簽名須手寫)并打印《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以代碼區分),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懷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考生按照筆試每人每科45元交納費用(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
5、其他事項
①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持《懷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報名處接受資格初審并辦理報名手續。招聘職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填寫的報名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
②考生報名時本人必須到場進行電子攝像。
③各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開考。不足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招錄計劃數(若有減少或取消崗位計劃情況,將于報名結束后在懷遠人事人才網公示)。減少招聘計劃數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職位;報考職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12月30日到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404室)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職位。
④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增加2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選聘生(村官)須提供與縣委組織部簽訂的協議書和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證明。上述材料須在現場報名期間交報名組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懷遠人事人才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⑤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考生憑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收費票據到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每位考生應正確填寫個人手機號碼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的暢通。
考試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費每人80元,面試時收取。
2、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不予進入
3、根據各職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因筆試成績未達最低規定分數線而達不到1:2的,以實際人數為準參加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4、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為總成績。
招聘職位計劃
用人單位 | 單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職位代碼 | 報考條件要求 | 備注 | |||
學歷 (學位) | 專業 | 出生日期 | 其它條件 | |||||
縣住建局農村住房和村鎮建設監察大隊 | 全額撥款 | 2 | 151203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專業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
縣住建局市政園林管理處 | 自收自支 | 2 | 151204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 | |||
2 | 151205 | 本科及以上 | 城鄉規劃專業 | |||||
縣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 全額撥款 | 1 | 151206 | 本科及以上 | 測繪工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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