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適應輪班制工作;形象氣質佳,普通話標準;
4.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5.熟悉計算機操作、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文字組織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和計劃:安福縣12345熱線服務中心招聘話務員6名。
2.資格條件: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設在安福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收取。報名時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兩張。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須達到1:3以上方能開考,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復試前再對入闈復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并提供本人畢業證、居民身份證、戶口薄(或戶口有效證明)原件、復印件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初試
初試由技能測試和普通話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技能測試主要測試考生計算機操作能力,主要包括office辦公軟件應用相關技能;普通話測試內容為普通話水平和語言組織表達水平。按技能測試和普通話測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初試成績。
初試設置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復試環節。
復試
(1)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與入闈人員1:3的比例確定入闈復試人員(若入闈人員達不到該比例要求則全部進入復試)。確定復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復試。
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階段,僅作為確定入闈復試人員的資格成績,不計入本次考試的總成績。
入闈復試人員名單在安福縣政府網公布。
(2)入闈復試人員資格復審
入闈復試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有效證明)及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復試資格。對取消復試資格或放棄復試資格產生的復試人員空缺,按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末位初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闈復試。
考試聘用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復試方法及安排
復試為現場情景模擬和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020分鐘。具體復試工作由安福縣人社局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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