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近日發出通知,就進一步規范上海市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明確或重申了相關政策。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回避承諾制度、加強復試錄取制度的建設等,從而杜絕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中的不正之風。
上海市教委稱,制定并印發該通知的,旨在進一步促進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強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管理,規范各類藝術類專業考試程序,完善監督機制,杜絕藝術類研究生考試招生中的不正之風。
嚴格執行回避承諾制度。通知明確,學校需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開承諾實行考試回避制,凡有自己的親屬或利害關系者(包括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教師本人必須主動申請回避考試的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等工作。凡參與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簽署承諾書和保密責任書。
通知還要求,招生單位要提前在本單位官方網站上公布藝術類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規定等信息,接受全社會監督。所有藝術類專業考試初試理論科目考試均須安排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技能性考試以及復試一般應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并全程錄音錄像。對現場評分的專業考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錄像、錄音材料由各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或相關部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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