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1家事業單位10個專業技術崗位,擬招聘工作人員16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7日至1997年12月7日)。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在讀的非2015年中、高等院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讀未畢業人員,不得以專科或本科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和資格初審等工作均以現場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報名地點:長春市交通運輸局人事處(長春市民康路555號)。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15年長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由報名者本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需復印件一式兩份,4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外地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限內,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并撥打電話0431-88938122予以確認。
(四)資格審查
在報名的同時,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過程始終,哪一環節出現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不符的,都將被取消應聘或擬聘資格。
(五)《準考證》發放
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由長春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發放《準考證》。
1、發證時間: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發證地點:長春市交通運輸局人事處(長春市民康路555號)。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領取《準考證》。在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未在規定時限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方式及人選確定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加面試和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交通運輸局按規定委托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綜合職業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9:00-11:00。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面試人選。
4.成績查詢:2016年1月4日查詢成績。考生可登錄長春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ccrjk.com )查詢。
面試
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市交通運輸局統一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長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通知。
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應在同一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1:5比例以內且成績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的人選報名人數在1:5(含)比例內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超過1:5比例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程序先行初試篩選,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確定擬聘人選
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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