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50名。其中男性復員退伍軍人30名,其他大專以上畢業生20名(含女性4名)。
招聘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復員退伍軍人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72米以上。
具備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要求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內(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在25周歲以內(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在4.8以上。
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在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告。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報名地點:蘄春縣培訓考試中心(縣物價局對面)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須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有效教育部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復員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張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蘄春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輔警報名登記表》。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取消參考資格。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12月5日
招聘考試:考試采取筆試的辦法,由縣人社局組織統一命題、制卷、閱卷。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含時事政治)、公文寫作、法律法規、公安基礎知識、計算機操作、辦公軟件應用等。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日內公布,并在縣人社局網站進行公告。考試成績公布后,在規定時間內個人可申請復查考試分數。申請復查考試分數的考生本人應填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由人社部門組織專人負責查分并告知考生。
筆試時間及地點:2015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1:00,地點見準考證。
體能測試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人選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內容:男子項目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女子項目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體能測試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務員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試三項全部達標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如有淘汰,不再遞補。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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