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條件
選聘對象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符合報考我省選調生條件可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
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踏實肯干,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3)學習態度端正,學業成績良好;(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5)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6)除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生源畢業生外,需擔任學生干部1年以上。
對具備以上條件的中共黨員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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