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招聘崗位及人數:綜合管理崗1人,從事經濟管理工作,文秘、行政事務綜合服務工作。工作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區。
應聘人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愛崗敬業,能服從工作崗位需要,可輪值夜班;
(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經濟學及相關專業, 28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及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福利及人事關系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執行;按照有關規定,應聘人員戶籍可遷入武漢。
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委托長江水利委員會人才資源開發中心組織實施。招聘程序如下:
(一)招聘信息發布和報名
1.信息發布:2015年12月3日- 12月17日在長江水利網、中國水利教育網、長江委信息等網站公布招聘信息。
2.報名時間:2015年12月3日12月17日。
3.報名方式:實行網絡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應聘者可登陸長江水利網、中國水利教育網、長江委信息網下載《長江委駐京聯絡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后,發送到707175392@QQ.com。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2015年12月18日在中國水利教育網、長江委信息網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進行資格審查,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少于3人,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5年12月20日14:00至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一寸彩照兩張、畢業生推薦表、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或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需原件)到現場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地點:長江水利委員會人才資源開發中心(武漢市江岸區惠濟路48號)
聯系人:梁雯 聯系電話:027-82828405
(三)考試
根據崗位要求,應聘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50分鐘。筆試時間:2015年12月21日9:00-11:30
2.面試
按招聘人數1:3比例參加面試,筆試成績排名前3名的考生進入面試;第3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時間25分鐘以內。面試時間:12月22日上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成績匯總
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按50%權重計入考試總成績。
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在長江委人才中心。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由領導小組審定,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經領導小組審定,確定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對考察對象所在學校或單位外調方式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考察。經考察發現不具備聘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出現的空缺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按招聘程序執行。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領導小組審定,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
將擬聘用人選基本情況在中國水利教育網和長江委信息網公示7天。
公示內容:崗位、擬聘用人選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畢業時間。
凡公示合格的擬聘人員規定時間未報到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按照招聘程序執行。
(八)聘用
經公示合格人員,報長江水利委員會人事勞動局批準后,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應聘者在考試、體檢期間的交通費、伙食費及住宿費自理,體檢費由長江委駐京聯絡處承擔。
監督部門、電話
長江委駐京聯絡處監督電話:010-63205802
長江委人事勞動局監督電話:027-829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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