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2016年應屆畢業生,北京生源應屆生為北京市常住戶口,非京生源應屆生需符合進京條件;
(四)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專業、技能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事業單位招聘辦法和程序
事業單位應聘報名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須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者請于2015年12月6日前,下載填寫《北京衛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崗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請以附件形式發送《報名表》,并以姓名-學歷/學位-應聘崗位-序號作為報名表和郵件的主題,發送至郵箱bhrsk@sina.com應聘報名。
事業單位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學院將根據招聘的條件,對應聘者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
2.學院將組織現場資格審查,郵件通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請注意查看。
3.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表,其中本人簽字處須手簽姓名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
(3)戶口本原件、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集體戶口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戶口首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復印件
(4)前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現學歷成績單原件、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6)英語、計算機等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任職經歷需開具任職證明
(8)能夠證明符合招考崗位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事業單位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采取初審、面試、教學試講、筆試、考察等形式,內容以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為主,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初審主要審查應聘者基本情況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對應聘者的崗位匹配度、形象氣質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進行初步篩選。經初審篩選通過的應聘人員按照初審成績由高到低、1:5的比例參加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考試。教學試講、筆試人選依據面試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未達到1:3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具體時間、地點按照人事處郵件通知為主,請注意查看。
咨詢電話:63209006;招聘工作監督電話:6320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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