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2014年及以前的往屆畢業生限定衡水戶籍或就業報到證已派往或改派到衡水。
8.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報考教育系統各學校崗位必須取得對應崗位或以上教師資格。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證的,需提供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各項成績考試合格和正在認定的證明。
符合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不受年齡限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服務期滿(時間截至2015年11月29日之前,含11月29日)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招聘辦法和程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發布公告。通過阜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阜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阜城縣電視臺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2、報名地點:阜城縣人社局501房間(東安南大街與騰飛東路交叉口西南角)。
3、報名要求: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須由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2015屆畢業生除外)、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如在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復印件即可。已經辦理就業分配手續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人社部門開具的分配介紹信原件復印件即可)、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就業的人員還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人事部門準許參加報考的證明信,近期同版小二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電子版到現場報名,報名時提前下載并打印填寫《報名登記表》。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本次公開招聘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100元,用于考試費用支出。
4、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相關材料確認審查。
5、開考比例:
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招聘計劃調劑到同類型崗位的其他崗位;符合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2即可開考,達不到1:2的,按比例取消部分崗位,并調劑到同類型崗位的畢業生崗位。具體以公告為準。
6、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
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縣人社局501房間。
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考試,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為閉卷考試。
報考縣直和鄉鎮政府事業人員的考A卷,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測試》;
報考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考B卷,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理論》。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基礎、時事、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寫作知識等;教育理論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
以上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按60%記入總分。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確定面試人員,公布筆試成績。
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在阜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阜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上公布。
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2015屆畢業生除外)、準考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符合條件的領取面試準考證。經復審不符合面試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對于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時間、面試名單、面試地點:
阜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另行公告
3、面試形式及內容。
(1)報考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形式為:采取說課方式進行(要求不使用多媒體設備),說課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說課課題選定采用考生臨場抽簽的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分。
(2)報考縣直和鄉鎮工作崗位的考生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分。
縣人社局:0318--489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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