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條件
(一)政治條件。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志愿獻身海警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具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二)學業條件。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2016年6月畢業)。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應屆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和相應學位證書,成績總評良好以上。(2013年應屆畢業并應征入伍,2015年9月退出現役的也視同2016年應屆畢業生)。
(三)年齡條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分別在24、29周歲(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少數民族畢業生、醫學類專業五年制本科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四)身體條件。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后衛【2015】904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每一只眼裸眼遠視力4.6(0.4)以上,矯正視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鏡以下)為合格,其中,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且無并發癥。
(五)優先條件。同等條件下,取得兩個學位、且有一個專業對口或相近的畢業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以及省部屬重點院校優勢學科的畢業生,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和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先接收。
以下院校畢業生不予接收:
①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②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科除外)、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④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⑤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院校公派的外語類專業交換生除外);
⑥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⑦往屆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⑧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他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⑨體育專業單獨招生(含特招)的畢業生。
接收計劃
法學3人:法學、思想政治教育
文學4人:漢語言文學、英語、日語、新聞學
工學23人: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土木工程、安全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刑事科學與技術
醫學2人: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
農學1人: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
管理學2人:會計學、財務管理
接收程序
接收對象必須通過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和考核。其內容及程序如下:
(一)個人報名。只受理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從2015年11月16日8時起至2015年12月5日24時止,符合招收條件并有意入警者請登錄中國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網(http://www.chinahjzs.cn/),在報名時限內完成網上注冊報名。同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誠信保證書》,附本人近照(1寸、2寸藍底免冠正面照片各2張,背面用鉛筆注明院校、姓名)及個人自薦材料、身份證、學生證、錄檢表、成績表、學籍證明、各類獲獎證書、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學校或院系印章,寄送至福建省海警總隊政治部干部處進行認證。
考生報名時,請認真閱讀招生簡章,逐一比照本人條件,符合接收條件的,按照要求事先備齊相關材料,然后在網上注冊報名,填寫相關報名信息。
考生不得同時報考兩個以上海警單位(分局、總隊)或同時報考其他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部隊),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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