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及條件
(1)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并提供省部級及以上公開發表的個人學術論文或主持、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研究的結項課題原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參加專業測試。
(2)凡與招聘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開考條件
崗位報名合格人數須大于3名崗位計劃數,方能達到有效競爭條件;若崗位報名合格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數,則按照報名合格人數-1的原則,重新確定崗位計劃數。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由合肥市委黨校統一命題,采取百分制,由7名專家評委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下5位專家評委打分的平均分為試講分值(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成績當場宣布,試講分值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www.hfdx.gov.cn)公示一周。專家評委由合肥市委黨校專家和外請專家組成,其中合肥市委黨校專家評委不超過3人。
專業測試分值占綜合分值50%。
試講的題目、具體要求及試講的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科研評價
科研評價以個人提供的學術論文或主持、參與研究課題的質量、規格、數量為準,采取百分制打分,由7名專家評委分別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剩下5位專家評委打分的平均分為科研評價分值(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科研評價分值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一周。專家評委由合肥市委黨校專家和外請專家組成,其中合肥市委黨校專家評委不超過3人。
科研評價分值占綜合成績50%。
綜合成績
以專業測試分值和科研評價的分值,按上述規定比例形成綜合分值,即為綜合成績(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科研評價分值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綜合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75分,對綜合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計劃數,按照1:1參加考察和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皖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委黨校領導、組織人事、紀檢等人員組成3人以上考察小組。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及條件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3.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兩次。
公示、簽約聘用
1.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合肥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報市編制、人社部門核準并辦理批復手續。
2. 擬聘人員為事業身份,實行編制內聘用。
3. 擬聘人員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自行與原用單位解除合同,提供終止合同證明書,否則,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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