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1年內無失信行為或失信行為累計分值未達到6分(按《南寧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失信人員從業懲戒規定(試行)》認定);
3. 須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內的在職在編教師或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南寧市所屬六縣在職在編教師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4.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方向)和學歷、學位等條件,具備教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能適應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言談舉止文明、高雅,能為人師表。愿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能夠勝任主管部門和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畢業,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等)。采取組織考核方式從南寧市以外調入的在職在編教師,須同時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中級及以上職稱三個條件,專業技術水平評鑒良好及以上等次;從南寧市六城區和南寧高新區、廣西-東盟經濟開發區調入的在職教師,學歷可適當放寬至國民系列函授本科;2014年、2015年應屆優秀畢業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校級優秀畢業生,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具有相應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以上招聘人員還需符合南寧市事業單位組織考核聘用人員的其他條件。
7.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編外聘用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1年內無失信行為或失信行為累計分值未達到6分(按《南寧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失信人員從業懲戒規定(試行)》認定);
2. 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方向)和學歷、學位等條件,具備教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能適應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要求。語言表達能力強,言談舉止文明、高雅,能為人師表。愿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能夠勝任主管部門和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
3. 年齡在45周歲以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國民教育系列大專或以上學歷,取得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等)。
5.已被聘為經開區編外聘用教師的人員不在此招聘范圍內。
6.各崗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方式
報考者登錄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信息網,下載填寫《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小學校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提交到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寧市星光大道230號2號樓222辦公室,郵政編碼530031)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25日(休息日除外)
聯系電話:07714518838
其他
在職在編人員人事調動手續辦理以南寧市機構編制、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審批為準。
在職在編聘用人選的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選須在本轄區服務滿5年。
編外聘用教師按經開區編外聘用教師管理,工資待遇參照在編教師相關標準執行,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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