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具有獨立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經歷;
學歷與專業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專業不限;
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 11月14日后出生);
具有海鹽縣戶籍的人員(截止日以 2015年 11月 14 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 11 月 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報名地點:海鹽縣信訪局二樓
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海鹽縣縣長電話受理中心公開招聘崗位合同工報名表》1份,同時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張,到現場由招聘處進行資格審核(代報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招聘計劃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小于1:4,予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試工作由縣信訪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考核。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x40%+面試成績x60%。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如出現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靠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核由縣信訪局組織。
公示、聘用。體檢、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鹽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
交納五險一金,收入按海鹽縣崗位合同工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由海鹽縣信訪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咨詢電話:86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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