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人社〔2015〕156號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2015年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需求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功能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屬各單位:
為及時補充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滿足用人需求,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3〕197號)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實施后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溫人社發〔2015〕13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15年10月起啟動全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范圍
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外,其他需新增正式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均可申報統一組織的公開招聘.
申報內容
招聘單位名稱、經費形式、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申報要求
招聘數量.各招聘單位按市編委辦核準的增人計劃數申報招聘數.
招聘崗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堅持因事設崗、考用一致原則,確定招聘崗位,明確崗位類別.不得設置與本單位工作職能無關的崗位,堅決杜絕因人設崗、量身定制等現象的發生.
條件設置.
戶籍條件:兼顧廣招人才和本地就業的原則.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須面向全省或全國.
年齡條件:要求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下的崗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學歷條件:分為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等三個學歷層次.
專業條件:招聘單位須多渠道了解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的規范名稱,避免因理解和解釋的不同產生歧義.
其他條件: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的要求應與崗位類別、等級掛鉤.不得設置帶有歧視性的條件.
鼓勵需要基層工作經驗且無專業要求的崗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
申報流程
請各主管部門及時通知并督促下屬計劃招聘的事業單位合理設置招聘崗位及相關條件,將審核同意的《2015年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需求計劃申報表》(附件)和經市編委辦審批的《瑞安市機關事業單位空編使用核準單》一并報送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16日,報送地址:瑞安市商城大廈四樓27室,聯系人:尤奇雍,聯系電話: 65651795.
2015年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需求計劃申報表 | |||||||||
主管部門(單位)蓋章: | 主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 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蓋章: | |||||||
用人單位名稱 | 經費形式 | 招聘崗位 名稱 | 招聘崗位 數量 | 招聘崗位 類別 | 戶籍條件 | 年齡條件 | 學歷條件 | 專業條件 | 其他條件 |
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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