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共科目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公務員職業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潛在能力。主要包括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數理能力、常識應用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公務員職業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測查內容包括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公共科目考試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
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和農村建設管理等七大類。其中,農村建設管理僅限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考試時限60分鐘,滿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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