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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萬寧市招聘3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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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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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萬寧市招聘3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本次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38名,其中:

1、市城市管理局2名;

2、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心2名;

3、市價格認證中心1名;

4、市現代農業檢驗檢測預警防控中心1名;

5、市農業執法大隊2名;

6、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1名;

7、市檳榔和熱作產業局2名;

8、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2名;

9、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名;

10、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2名;

11、市安全生產執法大隊2名;

12、市動物衛生監督所2名;

13、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名;

14、興隆旅游經濟區管理委員會2名;

15、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名;

16、鎮規劃建設管理所13名。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公開招聘考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領導小組另行確定。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報考人員年齡限35周歲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及勞動教養、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曾被開除處分的;

(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擇優聘用、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公告。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萬寧市廣播電視臺、萬寧市政務報、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媒體發布招聘啟事。具體通告時間由領導小組確定。

(二)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按規定時間到萬寧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萬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一樓大廳,地址:萬寧市萬城鎮萬州大道東側,東線高速大茂出口對面,新汽車站與新二月花酒店之間)報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萬寧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可自行登錄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或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wnrs.gov.cn下載附件,也可到報名現場領表)。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3張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不含外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原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信息填報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按崗位進行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名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計劃的崗位,允許報考人員在統一報名結束后2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聯系電話:0898-62232689。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名單。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

報考人員身份為萬寧市基層政府雇員的考生,符合招考資格條件的,本次筆試實行加分(即在本人實際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

1、筆試。

由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內有資質的部門進行命題及閱卷。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參照《招考公務員考試提綱》等相關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培訓班。

2、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50分(即筆試成績達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進入面試資格)。

3、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別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1:2的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筆試結束后、面試開始前提供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綜合分析、人際關系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命題和評分由市招聘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專家負責。

4、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本次面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即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考試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體檢人選,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情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的情況。

(七)選擇聘用單位。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布名單。報考單位設置為一個類別的多個崗位,由報考人員自主選擇用人單位。選擇用人單位采取個人自愿、高分者優先的原則,根據本崗位計劃招聘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依次選擇用人單位。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選擇聘用崗位時,報考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高分者優先選崗;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采取抽簽辦法確定選崗順序。

(八)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經領導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對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面試和考試綜合成績均相同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取筆試高分者)。

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應聘人員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人事、編制等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

(二)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員須在編制限額內進行。

(四)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不沖減用人單位人員原工資及經費。

工作經費

招聘工作經費由市財政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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