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廈門地質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廈門地區水文、工程、環境、礦產地質勘查,地質災害評估、治理、施工,工程測量。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
二、 招聘崗位和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http://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礦局門戶網站(http://www.fjdkj.gov.cn/)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1月4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或快遞)到我院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包括:
(1)《福建廈門地質工程勘察院應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辦公室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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