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四川省南充師范學校等3個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
二、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 )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和職稱資格等相關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位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
三、考核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各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報名僅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各考核招聘單位人事(政工)科(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3 )
3、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3)能證明其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資料)、證件;(4)2張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4、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核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取消報考資格,且責任自負。
5、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詳見附件 )的各項內容。
6、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在報名時進行審查,并及時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根據考察政審中的復核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7、準考證領取
報名成功的報考者,于考試前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招聘單位人事(政工)科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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