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崗位 | 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要求 | 備注 |
1 | 地質災害 | 1 | 巖土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從事野外艱苦環境工作 | |
治理設計 | 土木工程、 | |||||
水文地質學、 | ||||||
地質工程 | ||||||
2 | 工程勘 | 2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該崗位需從事野外艱苦環境工作 | |
察崗位 | 地質工程、 | |||||
資源勘查工程 | ||||||
3 | 財務會 | 1 | 會計(學)、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計崗位 | 財務管理、 | |||||
會計與審計、 | ||||||
審計學、 | ||||||
財務會計(教育) |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60分為及格線。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如進入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隊勞動人事科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分至低分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資格。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我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國道路66號
郵政編碼:352105
聯 系 人:陳文燕
聯系電話:0593-2807739
E-mail:3123925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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