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確認。面試前,用人單位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確認。
考試
1.考試形式。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的,則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面試分數分別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綜合總分為考生最終成績,其中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2.心理測試。所有進入面試的人員應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一般安排在面試的前半天,具體由用人單位與校大學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聯系。
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據綜合總分的高低,按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布,并組織擬聘人員體檢與政審。
(1)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在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當天,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一式一份;體檢表可從福建農林大學人才招聘網 “文檔下載”專區下載(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用A4紙雙面印制,黏貼一寸相片一張,現場提交給用人單位。
(2)政審。由各用人單位以實地走訪或發外調函方式,考察擬聘人選綜合表現情況。
2.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3.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人事關系由人才市場代理,所需費用自理;被聘用人員的黨、團組織關系可以轉至用人單位。
待遇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我校規定的人事代理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聯系方式
1、各用人單位聯系方式見附表
2、人事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肖老師、施老師、胡老師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上下店路15號
郵編:350002
電話:0591-83789190、0591-86399250
E-mail:rsk07@126.com
監督電話:0591-83789210(紀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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