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任務
2015年,采取省級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自愿報名與用人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鼓勵和扶持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市州和縣市區所屬企業、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骨干企業(以下簡稱“新興骨干企業”) 服務,優先推薦城鄉低保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扶持政策
(一)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的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服務企業負責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務期間,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企業所在地的市州或縣市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代理,并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服務期限計算工齡。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
(三)服務期滿后,用人企業要積極吸納留用。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用企業工作,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企業,享受甘政辦發〔2013〕92號、甘政辦發〔2014〕103號、甘政發〔2015〕63號等文件規定的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
報考條件
甘肅生源,離校未就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在生源地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企業招聘要求。
服務期滿后自愿留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
確定服務企業和征集崗位需求
市州人社部門負責確定服務企業的資格,并征集匯總崗位需求情況。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縣區人社部門審核推薦(市州所屬企業直接申報),由市州人社部門復核確認的辦法確定服務企業資格。服務企業主要針對技術含量較高、與高校畢業生專業知識相關的市州和縣區所屬企業及新興骨干企業,其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新興骨干企業按屬地直接向當地市(州)人社部門申報,市州人社部門應直接確認其服務企業資格。企業申報服務資格時,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詳細的單位情況介紹,明確所需的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待遇等。根據企業申報情況和縣區推薦意見,市州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確定(具體審核辦法由各市州自定)服務企業資格(新興骨干企業可直接列入)、統計匯總崗位需求。
組織招聘服務人員
(一)宣傳動員和組織報名。各市州在省上4900名基層事業崗位和基層服務項目考試選拔錄取工作結束后,要廣泛宣傳動員,公布具體實施細則,組織符合招聘條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自愿報名。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地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材料。其中,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低保證及發放記錄。
(二)雙向對接、招聘人員。按照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畢業生與用人企業雙向對接的方式,由市州或縣區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與企業進行“雙向選擇”,招聘和確定服務人選。要優先推薦年度內享受城鄉低保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其中,新興骨干企業的報名招聘工作由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三)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服務人員確定后,畢業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對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后安排上崗,并及時為服務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對符合甘政發〔2015〕63 號文件有關規定的,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相關政策。
進度安排
8月份,省上印發并公布實施辦法;市州進行服務企業資格認定和崗位需求征集; 9月-10月份,分解下達招聘指標;組織畢業生報名,進行雙向對接,招聘確定服務人選; 11月份,企業進行崗前培訓并安排上崗;12月份,檢查驗收。
具體事宜請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閱《2015年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實施辦法》。
咨詢電話:
省人社廳:0931—8723159、8725689
省財政廳:0931—88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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