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按照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現將體檢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參加體檢的考生請于2015年9月2日早上8:00(北京時間)前到伊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下(乘3、4、8、9路公交車,伊犁州友誼醫院或伊寧市第七中學站下車即到)集合,統一安排到指定醫院(臨時確定)進行體檢。
二、按照體檢要求,考生須空腹參加體檢,體檢當日早晨不得就餐、飲水。
三、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單、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準備體檢費用500元左右(體檢費用由醫院收取)。
四、未在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五、體檢期間,考生手機必須統一存放,不得接聽、撥打電話,不得擅自離隊,自覺服從領隊安排。經警告仍不聽勸者,視為違紀,取消體檢資格。
六、參加體檢考生如有不適宜參加的體檢項目,應當提前告知體檢工作負責人員及隨隊醫護人員,并提交書面報告,研究后另行安排。
七、因參加體檢人數較多,時間較長,請考生自行準備飲用水、面包等簡便食品,待抽血、B超等檢測項目結束后,可適當飲用。
八、考生須如實填寫體檢表,貼好近期免冠照片,上交體檢表。少數民族考生填報姓名時,須填寫全名。
九、參加體檢考生的親朋好友請不要尾隨進入體檢醫院,如出現違規違紀現象,一經查實,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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