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福建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安部屬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和《福建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安部屬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的公告》的要求,通過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心理能力測評、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程序,擬錄用考生劉振、佟放為省公安廳公務員,現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問題,請及時反映。
公示時間:2015年8月26日至9月1日。
監督電話: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591-87828087;
省公安廳人事處,0591-870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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